(原标题:创力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其相关人员和部门。战略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议制定投资方案,审批董事会授权的投资事项,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议事规则要求会议通知提前三天发出,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制作并保存。委员会成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还明确了委员会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以及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职责。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