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及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记录。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在年报中披露。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保障。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信息披露的,公司应及时披露。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