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创力集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且无不良记录。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和记录、信息保密、媒体沟通、法律法规培训、监督合规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需及时向上交所提交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