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韵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通知、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诉讼、仲裁、业绩预告、利润分配、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等事项。公司应建立健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防止内幕交易。信息披露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并经董事长签发。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负有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