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韵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过半数,其中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内部和外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委员会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公司财务、检查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等。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还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并在年报中披露相关文件。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