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核查意见)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本次发行方案、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填补措施;认购对象为卢红萍、涂瀚,交易完成后,卢红萍、涂瀚持股及表决权比例均为19.64%,陈洪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及表决权比例分别为17.91%和12.89%,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变更,构成关联交易;股份认购协议条款及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公司编制了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相关规定;相关文件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发行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同意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认为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