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按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公告。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度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