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竞天公诚(杭州)律师事务所为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23年下降42.39%,未达到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977.97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此外,由于54名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9.35万份股票期权也将由公司注销。同时,原定预留的65万份股票期权因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而失效并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合计1112.32万份。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