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
制度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后书面通知相关人员并提示风险。公司应在特定时间内申报相关人员身份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特定情形下,如公司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相关人员不得减持股份。制度还明确了违规交易的处理措施,包括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