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名下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包括信用账户内的股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间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及其变动情况,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负责核查并通知是否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股票变动应在两日内公告,包括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日期、数量和价格等信息。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包括:股票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调查期间等。此外,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以及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之日止,均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所持股票总数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票。制度还规定了因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相关人员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