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的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良好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履行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提供专业建议等职责,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知情权保障。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