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为此委托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评估对象为富春再生科技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包括全部资产和相关负债。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最终确定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富春再生科技公司资产账面价值1,087,479,624.78元,评估价值1,062,116,464.04元,减值25,363,160.74元,减值率2.33%;负债账面价值774,902,956.53元,评估价值不变;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12,576,668.25元,评估价值287,213,507.51元,减值25,363,160.74元,减值率8.11%。市场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2,800,000.00元。评估结论有效期一年,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包括:未发现评估对象和相关资产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富春再生科技公司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销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冶金炉料贸易,拥有6家全资子公司。评估报告由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师为吴媛媛和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