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秦安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确保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细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联络,处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免条件及程序,以及培训和考核要求。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