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关于明泰铝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对明泰铝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明泰铝业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68352723 15元。截至2025年8月19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为“年产25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后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截至2025年6月30日,“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3982 78万元,累计使用26649 96万元,余额为97981 48万元。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