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勤技术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及其他情形。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29名激励对象已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为符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华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