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二类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二类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至2025年8月期间,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等。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81,592股,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9,637股。回购价格调整为6.08元/股,回购总金额约为49.6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5.99元/股,授予数量调整为2,034,051股。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事项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