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包括: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股东会的议案;2025年8月5日发布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14:00在沈阳市浑南区彩云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36,169,483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0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9,055,204股,反对34,046股,弃权4,752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534,554股,反对34,046股,弃权4,752股。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