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 审议通过《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拟免去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的职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备查文件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