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完善治理结构。规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战略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供建议。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1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主任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原则上为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和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等,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此外,还负责初审投资项目并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协助公司制定社会责任战略规划。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部门提供重大事项资料,委员会讨论并通过议案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送达委员,特殊情况可不受此限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基本信息、出席情况、议题及发言要点等内容,并由出席委员签字确认。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