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宁波横河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横河精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横河精密公司管理层编制了专项说明。
横河精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45,300,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7,999,996.7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3,197,826.52元。截至2025年8月1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结余募集资金为58,450.00万元。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310.58万元,具体包括谢岗镇横河集团华南总部项目8,225.42万元和慈溪横河集团产业园产能扩建项目4,085.16万元。此外,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264,074.39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