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发挥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1人,负责主持工作。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具体职责涵盖监督外部审计、评估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送达,特殊情况除外。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应配合其工作。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