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修订和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废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位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监事会仍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前继续履行职权。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包括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要求,删除监事会专章,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明确其定位、独立性及职责等,并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修订内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此外,公司修订、制定了多项管理制度,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11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制度已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