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制度涵盖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和信息类突发事件,适用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基本原则包括合法、合规、诚实、信用,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科学处置、积极预防,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拟定处理方案,组织指挥处理工作,协调对外宣传报道,保持与相关部门或政府的有效联系。
预警机制要求各部门、子公司及分支机构责任人定期检查汇报,监测社会环境变化,及时汇报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采取具体处置措施,如约见股东、协助查处违规行为、了解财务状况、暂停重大投资、深入调查环境变化等。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总结经验,评估处理效果,修订完善制度,拟定善后处理意见。公司确保通信、队伍、物资和培训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行为进行处罚。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