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志红、孟庆春和王乾分别发表声明与承诺,表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他们均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领域的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三位候选人保证不存在影响其担任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他们还声明不属于影响独立性的多种情形,如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等,并且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此外,三位候选人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他们均已通过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确认符合任职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