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护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入档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办公室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涉及公司重大信息的内容。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经营方针、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股权结构变化等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应严格保密,在信息公开前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违规行为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