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公司董事会需持续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募集资金须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确保资金透明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等情况,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现金管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透明度。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