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确保其顺利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和承担义务。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细则明确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全面主持公司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名,协助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经理主要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规章制度、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主管相应部门或工作。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全面系统管理,拟订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等工作。
公司实行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重大事项。经理办公会对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重大交易、资产收购出售、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交董事长审批。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和检查。细则还规定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明确了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