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特电气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保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需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履行责任,确保公司真实、完整、准确披露信息。公司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协调部门,财务部及内审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沟通会议和提供必要资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及管理层的沟通。管理层应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相关信息,并汇报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需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和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履行全面监督职责,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之见面沟通,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和资料信息的充分性。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提交述职报告、审议意见等文件,并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若对年报内容存在异议,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