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涵盖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解任、解聘等离职情形。
董事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收到日生效。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日生效。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自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自动离职。若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公司应依法解除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管职务者的职务。离任公告需说明离任时间、原因、职务、是否继续任职、未履行承诺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离职董事、高管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所有公司文件,并签署《工作交接表》。涉及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2年内,董事、高管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依然有效。未履行承诺者,公司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离职董事、高管应遵守股份买卖相关规定,并配合公司后续核查。存在未履行承诺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将审议追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