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段婷婷女士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三项议案:一是《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是《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与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情形,不影响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三是《关于免去监事会主席职务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再设置监事会,拟免去监事会主席苏静女士职务。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备查文件为《新华都特种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