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突发事件处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处理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制度涵盖治理类、经营类、政策环境类和信息类突发事件,适用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遵循合法、合规、诚实、信用原则,统一领导、快速反应、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拟定处理方案、协调对外宣传等。
预警机制方面,公司定期检查并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监测社会环境变化,及时评估可能威胁企业的重要信息。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采取具体处置措施,如约见股东、审计财务、调整经营策略、澄清不实信息等。
突发事件结束后,公司总结经验,评估处理效果,修订完善制度。公司还提供通信、队伍、物资和培训保障,确保应急处置顺利实施。对应急管理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行为进行处罚。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