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管理部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相关人员、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报告内容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项、重大风险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报告方式包括书面、电话和会议形式。董事会秘书负责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提出信息披露预案,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