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此制度。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或主要股东影响。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不超过六年。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名召集和主持,若召集人不履职,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自行召集。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过半数同意。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知应在召开前三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决议书面报送董事会。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