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保密工作,保护投资者利益。该制度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制度规定,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包括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重要合同订立等对公司证券市场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公司应如实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相关档案,供自查和监管机构查询。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还将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确保信息保密。违反制度者将受到相应处罚,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