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2025年8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或进行内幕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披露,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重大事件等,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特定情况下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管理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公平信息披露制度》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