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度旨在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作为信息报告人,需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重大交易事项(如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提供担保等)、关联交易、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如重大亏损、债务违约、主要资产被查封等)、其他重大事项(如公司章程变更、经营方针变化、重要合同订立等)。当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成交金额等达到一定标准时,报告人应及时报告董事长和/或董事会秘书。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整理,并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秘书报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分析判断是否需要披露,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制度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