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应集中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不得用于非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承诺使用,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及时重新论证并披露。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募集资金可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每年累计使用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告。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度进行一次现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