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8月)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选举权利。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的议案,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制度涵盖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不适用于职工代表监事。提名方面,非独立董事由持股3%以上股东或董事会提名,独立董事由持股1%以上股东或董事会提名,提名人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提交详细资料。选举时,股东会主持人须明确告知累积投票规则,投票权不能交叉使用。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过出席股东会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若当选人数不足,将在下次股东会补选或进行第二轮选举。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