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授权管理制度)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8月)旨在加强公司授权管理工作,确保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度涵盖股东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董事长及总经理的授权,并规范具体经营管理中的授权。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为经营决策机关,需建立严格审查和决策程序。对于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对内投资、借贷及非经营性重大合同等事项,明确了不同金额和比例的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例如,购买、出售、置换资产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以下由董事长审批,30%以上需报股东会批准。年度经营计划内的资金、资产运用方案及重大合同事项由总经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