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保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权益。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及核查工作,独立运作不受其他部门干涉。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等。审计委员会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会议通知提前5天发出,临时会议提前3天。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委员对审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对表决结果负责。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保存期为十年。公司董事会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