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首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已在指定媒体披露。
其次,同样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为加快资金周转,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具体内容已在指定媒体披露。
备查文件包括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及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发布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