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鸿特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鸿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参会并出具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通知于202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卢楚隆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65人,代表股份99,170,35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6069%。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97,198,036股;网络投票164人,代表股份1,972,321股。中小投资者共164人,代表股份1,972,321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房屋建筑物)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同意98,861,736股,反对278,321股,弃权30,300股。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1,663,700股,反对278,321股,弃权30,300股。
律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