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海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发布。细则旨在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任期与公司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薪酬、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公司证券部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筹备。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