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海化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度明确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信息。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需确保披露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若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一旦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应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统一管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公司还将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