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海化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程序,确保重大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规定了重大事项的范围、报告程序及管理要求。
重大事项包括重要会议、重要交易、重大风险、重大变更和社会责任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可能获取重大信息的人员。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时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相关材料。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是否需要履行信息披露及审批程序。
本制度强调信息保密义务,规定非经授权不得对外披露信息。对于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