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海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等原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况。对于出现重大差错的情况,公司将查明原因,采取更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未按规定开展工作或未及时沟通汇报等。从重处理情形包括情节恶劣、打击报复调查人、不执行董事会决定等。从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包括有效阻止不良后果、主动纠正挽回损失、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