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公司董事及高管等。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签订管理合同等。公司在确认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确保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并签订书面协议。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披露。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过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应如实披露关联交易相关信息,确保交易透明。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