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应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证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相关的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按时编制并披露,内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重大事件等。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立即披露,内容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公司应设立保密措施,防止未公开信息泄露。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公司还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可靠。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