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一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应在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时,公司应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保荐人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若出现重大变化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每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违反制度规定的董事、高管将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