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旨在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细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联络,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细则列举了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包括受中国证监会处罚、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等。
公司应在聘任董事会秘书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资料,并在正式聘任后及时公告。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与股东、证券监管机构等的信息沟通,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保公司治理机制健全,保管股东持股资料,推动公司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
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忠实勤勉,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资金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支持其参加后续培训。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